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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人文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十二五”时期是人文北京建设全面推开、不断深化的关键时期。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以更高的标准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迫切需要把人文北京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迫切需要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迫切需要把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战略性支柱产业,迫切需要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迫切需要提高首都的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当前,人文北京建设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民生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发展的现代传播手段、不断扩大的对外开放以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创新社会服务和管理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大力提高人文北京建设的整体水平,提升首都文化发展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首都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维护和实现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弘扬人文精神,大力改善保障民生,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战略目标,坚持以文化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以引进、培养、聚集高端文化人才为主要着力点,不断繁荣发展文化,构建文明和谐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显著提升首都的人文影响力、文化软实力和文明感召力,为建设更加繁荣、文明、和谐、宜居、健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2、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必须适应首都的城市性质、功能定位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活力;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3、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全面推进民生发展、文化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上,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国家文化中心的地位更加巩固,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实现大幅提升,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具体包括:

  --率先形成较为健全的民生保障体系。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就业、住房、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区域之间的一体化程度显著提高;建立完善全面小康型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事业更加发展。

  --国家文化中心的地位更加巩固。进一步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全力建设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文化中心;在全国率先建成完备发达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都市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翻一番,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成为首都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体系更加完善,文化创新能力大大增强,精品力作大量涌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实现重大突破,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充分发挥,首都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

  --城市文明程度居全国前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显著提高,在公共环境、公共行为、公共秩序、社会风尚等方面的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文明有礼、开放包容、热情友好、富有活力的城市文明形象进一步展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入推进社会服务和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开创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新局面;社会建设的城乡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动员更加广泛,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更加协调,社会秩序更加稳定。

  二、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4、稳定和扩大就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利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城市功能优化的契机,不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保持合理就业规模,改善结构,调整布局。吸引更多城乡劳动者进入新兴社会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并带动全市城乡劳动者整体职业素质水平的提升。建立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探索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标准,通过试点渐进“并轨”城镇就业管理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制度,帮助140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强化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强化对城乡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5%左右。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培育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质量。

  5、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供应。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新建、改建或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比“十一五”时期翻一番。加强规划布局引导,保障住房用地的供应进一步向新城,尤其是重点新城及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倾斜。统筹使用土地收益,适当提高用于住房保障的比重。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保资金和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房建设。采取多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向园区内企业职工出租。完善租金补贴机制,缓解承租家庭租金压力。加大对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和监管力度,建立与房屋交易、权属、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车管、社保、地税、金融等系统联网的、统一的资格审核平台,提高审核准确性和效率。建立保障性住房的信用记录档案,严厉打击骗购、骗租政策性住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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