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热线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7〕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哈密地区行署专员热线受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07年第6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哈密地区行署专员热线受理工作实施方案
专员热线受理工作是地区行署了解社情民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措施,对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切实做好地区行署专员热线受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民声、集中反映民意、方便群众生活,有效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畅通、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于为民办事、排忧解难,着眼于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强为民意识,完善为民机制,强化为民措施,使专员热线成为行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民办事的窗口,为建设强而精、富而美的和谐哈密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有关单位要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和服务于全局的高度,抓好专员热线受理事项的办理工作,对群众通过专员热线反映的属于本县(市)所辖范围或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2.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专员热线办公室交办、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或将矛盾上交。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专员热线办公室确立牵头承办部门(单位),牵头承办部门(单位)要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协办部门(单位)要给予支持配合。
3.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原则。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区别情况,依照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