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7〕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新政发[2007]38号)精神,为确保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魏天哲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刘建新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耿玉业 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罗艾雄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赵志平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祝 江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买尔旦·买买提伊力 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力宁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 杰 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杨宗民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任光明 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孟玉国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 智 地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