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7〕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地区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玉素甫·牙合甫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依沙克·牙合甫 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
肉孜·沙力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王锡赞 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管白栎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艾赛提·牙合甫 地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祝 江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苏军民 地区科技局局长
李海柱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力宁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忠青 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翟 新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夏米西·奥汗拜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朱应刚 地区环保局副局长
伊斯坎旦尔·买买提艾力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汪志军 地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勤国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宗明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克尤木·阿布都热依木 地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春珍 地区妇联副主席
张明清 地区残联理事长
朱广瀛 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云海 新疆盐务局哈密分局局长
田亚东 地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姜 峰 兵团农十三师卫生局局长
李新平 哈密军分区联勤部卫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锡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地区卫生局亚合甫·阿不都热衣木同志担任。
一、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宣传贯彻有关地方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地区地方病防治规划,确定年度防治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地方病重大病(疫)情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地方病病因和防治药品、防治方法、防治技术进行研究和推广;宣传、普及地方病防治科学知识,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合作和交流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