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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局发文件公开类别的确定程序:文件起草部门在拟稿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免于公开的意见,由局办公室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审核,由文件签发人审定。
  3、局信息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局全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及时上网发布。
  (二)非公文类信息发布
  1、全局性活动需要对外宣传的由局办公室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发布信息,并同时在“上海绿化林业网”上发布;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的业务活动需要对外宣传的,应告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发布。
  2、局办公室按照局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组织信息发布,有关职能处市和直属单位负责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业务工作的进展动态、典型事例等信息,经部门(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后,在局内网上及时发布。
  4、局信息中心要落实专人每天筛选整理各部门、各单位发布在局内网上的信息,提交局信息中心领导和局办公室领导审阅,经同意后导入局外网发布。
  5、各部门、各单位发布的信息要以业务工作动态为主,并注重提高信息质量。尽量控制和减少摘编信息、图片的发布。
  (三)其它日常工作的责任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负责免于公开文件的报备工作。
  2、局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报告的编报;负责 “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国家林业局”网站编辑部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市档案馆的工作;负责区县绿化林业部门网站(网页)建设管理、更新维护的指导与督查。
  3、局投诉受理中心负责“局长信箱”来信件的处理(重要来信件转局办公室处理),并将每月的处理情况汇总后于下月初报送至“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编辑部。
  4、局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党政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部门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作为绿化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局机关各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工作的责任性和主动性,切实搞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三)加强检查考核。坚持内部考核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绿化林业“白玉兰杯”考核和市绿化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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