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绿[2007]0196号)
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局召开的“绿盾二号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林安发[2007]11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现在起至8月30日,在本市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代号“绿盾二号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动,是保护森林资源的客观需要,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保障。现阶段,由于木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经济发展对森林资源的压力越来越大,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由马云安局长任组长,蔡友铭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受理处、局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市林业总站、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等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切实将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
这次行动的总体思路是,依照《
森林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
自然保护区条例》、《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木材加工点和占用征用林地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自查自纠在林业管理、保护、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通过集中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私收滥购林木案件,集中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部位,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林业管理、保护、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