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人员下基层,与区县结对。
(1)以市园林科研所、市林业总站、市绿化指导站和植物园等单位的科技人员为基础,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共挑选46名科技人员,在充分考虑每位科技人员的专业特长、工作经验以及掌握的科研项目资源实际,结合区县对技术的需求基础上,进行分组,每个区县一个科技工作小组,每个小组2-3人。
为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分片联系科技下基层小组。
(2)每个科技小组排名第一位的为组长,负责该区县科技下基层的具体推进工作。每位科技人员为区县服务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时间可灵活支配,服务方式可采用经常性联系和短期蹲点相结合的方式。
(3)原则上,每个小组带一个科研项目。项目视每个小组成员的在研课题情况,在研项目符合区县需要的,则利用在研项目。如无合适在研项目的,将结合科技下基层活动开展,在进一步征求区县意见的基础上予以重新立项。
2、推广成熟实用技术。
在全市推出40项较为成熟的科技成果,供区县在生产实际中加以推广、应用。
3、组织开展科技知识的普及讲座。
推出绿化实用知识讲座共十讲,每月一次先在中心城区十个公园循环开展,在逐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拓展。面向郊区林农、果农共推出林业实用知识讲座八讲,将视经济果林生产的重点环节在有关果树研究所和果林生产重点区域循环开展。
每个科技工作小组,要在现有讲座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容,扩大范围,提高科技知识普及的广度和深度。
五、组织构架及有关要求
1、成立活动工作小组。在局科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局相关处室和技术部门为主要组织实施单位,局科技处具体负责科技下基层活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2、科研所、林业总站、指导站、植物园等单位应将科技人员下基层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关心和帮助解决科研人员在基层服务中碰到的问题。要把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与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开展紧密有机结合,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结合区县技术需求和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个科技小组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4、建立定期交流的工作制度,交流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区县绿化林业部门要为下基层科技人员创造必要的条件,确定一名联系人,帮助下基层科技人员做好技术推广、确定科技服务示范点等相关工作。
六、考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