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8年度
2008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关之年。目标:到2008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100%;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100%,工资清欠100%。
第一阶段(1月一5月):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我县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规范管理制度。尤其是部分民营、私营企业是劳动合同制度推行的重点也是难点,要明确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基础,对稳定就业、规范分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影响。
第二阶段(6月一1 2月):县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10月初赴各企业对全县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验收,迎接市检查组验收。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领导。
2、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政府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每半年组织督查,年终严格考核。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力调查制度。
(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法规政策体系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范本。根据各行业以及全日制、非全日制岗位特点,分类制订劳动合同规范文本,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2、全面建立和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3、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科学规范劳动合同动态管理程序,从签订、录用、备案,到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争议处理等,规范劳动关系异地转移手续。
4、建立劳动合同鉴证备案制度。将劳动合同鉴证程序作为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工资总额、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有关业务的前提条件。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续订、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在30日内到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备案手续。要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审查力度,对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度、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等条款进行重点审查。
5、建立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信息调查统计制度。定期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掌握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三)建立示范单位联系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