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华瑶族自治县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政办函[2007]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采育场、县直各单位: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订的《江华县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日
江华县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开展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我县劳动合同政策措施体系,使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规和《永州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组织实施
坚持依法行政,统筹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循序渐进,全面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使劳动合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执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严格、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劳动规章制度健全、劳动关系清晰”的总体目标。
(一)2006年度
2006年是全县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启动年。目标:到2006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50%;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70%;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70%。
(二)2007年度
2007年是全县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年。目标:到2007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80%;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90%。
第一阶段 (1月一4月):2007年初,制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企业考核标准及办法,发挥典型引路,全面规范管理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调合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阶段 (5月一12月):深入各类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摸清本地区各类企业的户数、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和规章建制情况。全面推行各行业、各类型劳动合同范本,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明确分管负责人,建立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抓好政策宣传引导,按照“先易后难、分类规范”的工作思路,扩大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示范单位范围。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我县工资清欠和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统计上报工作,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本县各类企业的劳动用工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劳动合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