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下达2004年、2005年林业建设项目检查结果的通知
(沪绿[2007]0069号)
各区县农委,闵行区农业和绿化管理局,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2007年林业建设任务的通知》(沪府[2003]110号)和市领导提出的“五年计划三年完成”的要求,经努力,2004年、2005年林业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并通过我局组织的检查验收。现将检查结果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林地(木)的抚育管理,全面提高林木保存率。按照《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和《上海市工程化造林建设质量标准》等有关要求,凡林业建设项目样地苗木成活率低于93%(含93%)的,区县林业部门(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要责成施工单位补植苗木,对苗木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须限期整改,并在建设资金下达上加强控制;切实加强对林地林木养护管理的指导,科学插种豆科或无主根性作物,加强病虫害防治,提高林木保存率,确保建设一块,成林一块。
二、加强林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按照《上海市工程化造林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林业建设项目竣工图编制、小班卡片制作、项目建设调整材料等不完整、不规范的,须补齐材料,完善项目档案,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区县林业部门(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应加强指导,组织培训。凡林业建设项目档案材料编制不完整的施工企业,我局将在企业资质年审、林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予以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