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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江政办函[2007]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印发给你们,供内部阅知。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县长 李祥红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常务副县长 唐 烨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财税、金融、保险、监察、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机构编制、统计、粮食、物价、房改、住房公积金、烟草、工商、湘西开发、以工代赈、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烟办、县优化办、县房改办、县政务中心、城建投资公司、县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协助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编办。
  副县长 龙飞凤
  协助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扶贫、水电开发、移民、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口与计生委、县扶贫办、县水电开发公司、县水电开发办公室、县移民局、县民宗局。
  副县长 何月姣
  协助分管教育、科技、卫生、民政、 旅游、残联、文化、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残联、县文化局、县体育局。
  副县长 赵德明
  协助分管农业(含疏菜、果业)、农机、水利、农业开发、能源、畜牧水产、气象水文、供销、经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开发办、县能源办、县畜牧水产局、县气象局、县供销联社、县经管局
  副县长 徐明华
  协助分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法制调纠、林业、安全生产、房产、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县信访局、县法制调纠办、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房产局、县广播电视局。联系县国有林场。
  副县长 陈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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