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政办发[2006]65号)


县直有关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五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管理,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建城[2006]121号、建设部、监察部等七部委建城[2006]107号、建设部、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十部委建城[2006]116号文件及湘政办明电[2006]100号、永政办明电[2006]86号、《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文件和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营运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湘政办明电[2006]10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大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力度,改善我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烨任顾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贺武任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郑勇、县政府办副主任徐积贵、县城管局局长石贵湘任副指挥长;县城管局副局长何永德、县公安局副局长洪兴福、县纠风办负责人何益民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何永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城管局。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清理整治在城区非法营运的三轮客运摩托车、面的车、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及伪造营运证照的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