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乡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的主页与县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乡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三)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县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力共建。
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一)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和更新。重大信息在报送、发布前须报县政府批准。
(二)县直各单位负责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本单位相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职人员做好本单位的内容保障工作。
(三)各乡镇政府负责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本乡镇相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乡镇政府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职人员做好本级政府的内容保障工作。
四、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措施
(一)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应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见附件),加强网站建设,充实网站内容,在今年10月10日前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而且要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应有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网页建设工作,已在县政府信息网上建立网页的,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收取500元/年的信息发布宣传、维护费;还未在县政府信息网上建立网页的,按照江政办发[2003]47号文件精神收取一定的网页制作费,以后每年收取500元/年的信息发布宣传、维护费。
五、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从2006年开始,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监督考评机制,防止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定期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促进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质量及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树立开放、开明、开拓、高效、廉洁、诚信的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