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江政办发[2006]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采育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是我县唯一对外宣传的窗口,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江华,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整合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社会公众服务的政务信息,健全县政府门户网站,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5]42号及市政府办公室永政办发[2005]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县内重大决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和各乡镇、各部门共同保障。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承担网站的建设任务和日常维护,负责网站内容整合、编辑和发布。充分发挥各乡镇及各部门的积极性,促进我县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方式
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县政府办公室和乡镇政府及部门办公室,采取信息报送、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电子邮件(hnjhdxzj@163.com)、传真(0746-2323390注明“网络中心收”)或人工送达的方式,将拟发布信息提交县政府门户网站供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