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车辆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通知
(江政办发[2006]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采育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为了迎接市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确保党代会、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的交通安全,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两节一会”期间的车辆安全管理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要制定和落实好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机关单位车辆和人不出事。乡、镇居委会、社区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通过发宣传单、办墙报、办黑板报等方式,宣传交通法规,加大事故警示力度。学校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师生安全。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司乘人员和车辆管理,严格按规程运营,安全出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电视台每天播放交通安全的公益广告和标语,开办以案讲防专栏,要与交警配合适时报道交通事故以警世人。交警部门继续抓好“五进”工作,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预防无证驾驶等不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发生。
四、县交通、交警、农机、城管等部门在强化车辆管理的同时要加强路面巡查,对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严格落实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警察、雷达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设备,加强路面控制。要严格查处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遏制涉摩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