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完成后,全县设集中村小、教学点学生办寄宿制学校共14所(湘江乡九年制学校、两岔河乡完全小学、新铺完全小学、中河完全小学、花江洞完全小学、竹市完全小学、黄石完全小学、大锡乡完全小学、蔚竹口乡完全小学、贝江乡中心小学、濠江完全小学、花江乡中心小学、务江乡完全小学、水口镇完全小学)。
随着县城城西开发的不断进行,城市化人口增多,县城沱江镇的小学和沱江中学容量有限,拟在城西新建容纳2200名学生的小学1所和2000名学生的初级中学1所。
二、第二轮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学校设置
1、幼儿园
保留现有的1所公办幼儿园,即县机关幼儿园;全县22个乡镇各建1所以上规范幼儿园。
2、小学
办好完全小学,不断规范小学建制,原则上完全小学校均服务人口5000人以上。
以95年撤区并乡建镇前老乡镇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完全小学)为单位,服务半径在3公里内的村小、教学点,全部撤并到就近的中心小学或完全小学就读,并且逐步撤销生源不足、规模较小、不便于组织教学的片完全小学的中、高年级。提倡“学校联办,资源统筹”的模式联村办小学。对那些人口分散、交通不便、地理环境复杂的地方,可设立必要的教学点。全县的村小和教学点只开办一、二年级,三年级以上学生原则上都到中心小学或完全小学就读。
林区乡镇可继续实施集中村小、教学点学生办寄宿制学校。
3、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初中学校布局,立足于既适应当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又能够满足基础教育持续发展的需求。“十一五”规划实施以后,原则上1万人以下的乡镇不再办初中,1-2万人的乡镇可联乡办初中,2-3万人的乡镇可办1所初中或1所九年制学校,3-6万人的乡镇可办1-2所初中,6万人以上的乡镇可办2-3所初中。
4、高中
普通高中,原则上每所学校覆盖人口10万人以上,办学规模不低于18个班。“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间,不再新建公办高中学校。为实现普及高中教育目标,应不断扩大一中、二中、三中、四中高中办学规模,且逐步实现一中、二中高初中剥离,一中高中最大规模定为5000名学生,二中高中最大规模定为4500名学生,三中高中最大规模定为1200名学生,四中高中最大规模定为1000名学生。
5、职业教育
保留现有的职业中专学校,“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县职业中专最大规模定为长班学生2000名。鼓励发展民办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