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沪林[2007]0039号)


各区县林业管理部门、局相关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确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为此次行政执法检查的重点项目。
  为全面了解系统内各部门(单位)对该《实施细则》近3年来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有效的做好总结,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做法。各部门(单位)贯彻实施《实施细则》的具体做法,以及对市局下发的相关配套制度实施情况;在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度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和成效;近3年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数量及对数量、特点、涉及对象和金额的分析,以及相关听证、复议、诉讼情况。
  二、取得成效。重点围绕加强行政管理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有哪些成效。
  三、问题和不足。该《实施细则》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重围绕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实施细则》本身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二是本部门(单位)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中的问题;四是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在查找问题基础上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客观全面的剖析。
  四、意见和建议。一是本部门(单位)为促进《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下一步准备从哪几方面采取的措施;二是对市局或者立法机关的建议。
  五、附件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实施细则》涉及的3年来的具体行政行为及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请参照《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具体行政行为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沪绿[2007]206号)的有关内容自行设计,作为附件上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