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辰山植物园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绿[2007]0012号)
上海辰山植物园建设管理中心、各有关处室:
为加强上海辰山植物园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上海辰山植物园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上海辰山植物园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加强上海辰山植物园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辰山植物园项目建设。
第三条 (资金含义)
本办法所指项目建设资金是指市财政专项用于上海辰山植物园项目建设的资金。
第四条 (管理分工)
上海辰山植物园建设管理中心受市绿化局委托,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局计划建设处负责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对项目进度、质量和程序进行检查指导。
局财务管理处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申请与拨付,指导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局监察室(审计室)负责项目运作和管理全过程的监督。
财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负责项目投资控制、资金监控和财务监督等。
第五条 (用款申请)
一、资金计划与申请
1、年度计划。根据批准的工可和扩初等文件要求,上海辰山植物园建设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局计划建设处,经计划建设处和财务管理处会审,报市发改委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列入年度资金用款计划。
2、月度计划。上海辰山植物园建设管理中心根据市财政局安排的年度用款计划和财务监理单位的拨款建议书,于每月25日前向局财务管理处提交《财政建设资金用款申请表》,局财务管理处转报市财政局申请核拨。
二、资金拨付与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