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的通知
(沪绿[2007]0303号)
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建设交通委下访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局定于2007年9月下旬至10月,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建设交通委下访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努力维护职工利益,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为加快推进本市生态建设创造和谐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集中解决局系统“管养分开”改革以来公园改制企业职工上访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上级交办的问题和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落实有效的下访工作机制,争取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消除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批信访突出事件,使重复访、越级访、非正常访明显下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9月底至10月8日)
组织动员。制定并下发《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的工作方案》,召开下访活动部署会议。
排查矛盾。全面掌握局系统干部职工和市民游客反映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帮助清理摸排矛盾隐患。各单位要对排查掌握的矛盾隐患逐件进行登记,建立明细台账,做到总量清、缘由明、依据实,同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
(二)集中下访阶段(10月9日至10月31日)
原则上,局党政领导下访解决案件每人不少于1件,下访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1、分析案情。各级领导干部对排查汇总的问题逐个进行分析研究,调查取证,查找症结。
2、开展约谈。各级领导干部主动约见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或者深入矛盾较多的基层单位开展调研。
3、解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问题,在集中下访阶段要限时解决;对合理诉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要加强对上访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加强疏导、理顺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