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
(沪绿林委〔2008〕26号)
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委组〔2008〕发字22号),对局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组织部门建设做出的重要指示,坚持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高标准、严要求,突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主题,紧密联系绿化林业行业改革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局系统组织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组工干部在政治坚定性、品德纯洁性、行为先进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积极开创自身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激发内生动力;要坚持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问题;要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求实创新,增强活动效果;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
三、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组织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有效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明显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切实加强“三个之家”的建设;使组织干部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上有新转变、新进步、新提高,使“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更加鲜明;不断推动局组织工作开创新局面、组工干部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为局系统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更好地为绿化事业发展大局服务,更好地为上海市民群众服务。
四、总体部署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2008年为“集中活动年”。重点是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和上海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带头落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着力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找准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素质、增强能力,转变作风、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