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局系统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绿林委〔2008〕23号)
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
根据中办发[1990]8号、中宣发[1990] 8号文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沪委宣[2007]454号)精神,现就我局2008年度推荐、评审政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
1、在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
2、当年度内调离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当年度内达到退休年龄和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2、政工师的评审条件: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
(4)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
(5)中专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4年、评审资历10年以上,在具备上述1-3项条件同时,如对本单位获得区、局以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起了主要作用或者获得区、局“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工作者”称号以及在政工岗位上评出的“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可破格申报政工师职称。
3、高级政工师的评审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