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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合科研专项的通知


  ㈡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1份(另有规定的除外)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再由县(区)科技局统一送地级市科技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㈢ 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科技厅作汇总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将进入联合专项项目备选库。其中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行文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省直主管部门直接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省科技厅。书面申报材料于9月13日前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㈣ 省科技厅会同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对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时间

  本次发布指南涵盖内容,申报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至8月30日下午5时。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4日下午5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
  网站地址:http://www.gdstc.gov.cn
  E-mail:stp@gdstc.gov.cn,gdgcp@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受理窗口,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技术咨询:83163338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陈文杰,83163885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合科研专项管理办法
  2.2011年度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合科研专项申报指南
  3.各单位推荐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联合科研专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与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共同设立联合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联合专项),旨在围绕中医药行业发展急需解决的临床关键问题和共性技术,持续深入开展中医药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保障领域的研究,充分发挥中医药临床特色和疗效,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医药临床研究能力,逐步形成我省中医药临床优势研究领域,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中医临床研究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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