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产业基地内新增投资及规模以上LED企业总数增长50%以上;
4.形成配套能力强的产业链,产品本地配套率达90%以上。
(三)支持方式。
经费按无偿补助方式一次性安排;
(四)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通知的总体要求;
2.产业基地由所在行政区域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申报。
3.产业基地建设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50%;
4.制定了产业基地的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措施;
5.项目实施期为2年;
6.产业基地须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组建。
专题三:广东LED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编号0821)
(一)申报内容。
立足我省LED产业发展的长远需求,以LED领域优势高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企业联盟等单位为主体,以新机制和新模式整合全省LED产业技术研发、行业组织等创新资源,重点支持开展标杆体系研究、行业标准编制、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等,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产业服务体系,加强行业合作与交流、推动技术储备和技术扩散,培养高层次人才,建设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广东LED产业创新平台。
(二)验收指标。
1.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3年内获得5项以上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PCT),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与国际领先水平基本同步;
2.以项目实施为依托,主体承担单位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为代表的LED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实施期间新增实验室设备总值超过3000万;
3.培养一支高水平的LED技术研发团队。其中,高级职称5人以上,新增博士以上学历10人左右。
(三)支持方式。
经费以无偿资助方式一次性安排;
(四)申报条件
1.符合申报通知的总体要求;
2.鼓励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申报。省外合作单位不超过3家;
3.项目必须具备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中长期LED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需列出在研与预研项目清单);
4.项目实施期为3年;
专题四:LED照明示范工程(编号0822)
(一)申报内容。
以地级以上市、县(区)或大型企业集团(不含深圳市)为单位,鼓励推广应用新的商业模式,继续支持有关市推广应用大功率LED路灯照明产品,同时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大型办公场所或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大规模推广应用以室内照明为主的LED照明产品,形成庞大的市场消费需求,拉动LED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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