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个重点基层单位是:县交警大队、县巡警大队、县刑警大队、县治安管理大队、县经侦大队、县税侦大队、县监管大队、县南门派出所、县北门派出所、县物价检查所、县劳动就业局、县社会保险局、县医疗保险局、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国有土地管理所、县矿业治安派出所、县国土监察大队、县玉石管理稽查大队、县规划处、县村建处、县工程质监站、县供暖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尾气办、县环境监测大队、县交通运输管理处、县公路段、县招生办、县一中、县满中、县岫光小学、县实验小学、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城镇工商所、县工商局双生市场所、县工商局企业注册科、县国税稽查局、县国税局办税大厅、县国税局城郊所、县地税局检查科、县地税局办税大厅、县地税局偏岭分局、县质监局稽查科、县锅炉检验所、县质检所、县计量检测所、县食品药品稽查队、县烟草稽查队、县卷烟配送中心、县林业局造林股、县森林公安分局、县木材检查站、县林业项目办、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县水资源管理办、县动检站、县计生服务中心、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县公证处、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县财政局结算中心、县政府采购办、县军转办、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殡仪馆、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县广电局新闻部、县广电局稽查收费部、县广电局广告部、县邮政局服务大厅、县网通服务大厅、县移动服务大厅、县联通营业部、县供电局售电大厅、县农电局售电大厅、县城镇外环加油站、县农行营业部、县建行营业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要把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对纠风工作成效的考核。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把政风行风建设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各自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纠风部门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治理工作全过程,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行风违纪案件。 要坚持以查促纠的原则,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影响软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要对擅自立项收费、越权审批收费、不给好处不办事和给了好处乱办事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行风违纪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