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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及其工作站认定的通知


  四、认定程序

  1.相关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材料(特派员或工作站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2),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内高校、涉农省直有关部门、省属科研机构、中央驻粤研究机构填写本地区或本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各推荐单位核准并签署意见;

  3.将核准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4.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审定批准。

  五、上报时间

  2011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吕晓慧(020-83163903)
  2.联系邮件:lvxiaohui@gdstc.gov.cn

  附件:1. 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 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请表
  3. 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及其工作站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
  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个人特派员)

姓  名

 

 

性  别

 

 

 

 

 

照片

 

 

 

职务/职称

 

出  生

年  月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

个人:

专业特长

 

拟服务

单位/区域

 

从事科技服

务与创业情

况介绍

 

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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