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定程序
1.相关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材料(特派员或工作站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2),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内高校、涉农省直有关部门、省属科研机构、中央驻粤研究机构填写本地区或本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各推荐单位核准并签署意见;
3.将核准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4.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审定批准。
五、上报时间
2011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吕晓慧(020-83163903)
2.联系邮件:lvxiaohui@gdstc.gov.cn
附件:1. 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 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请表
3. 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及其工作站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
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个人特派员)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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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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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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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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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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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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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单位: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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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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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服务
单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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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科技服
务与创业情
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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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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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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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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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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