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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3.项目单位是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包括确定、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对主管部门退回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使用资金及开展绩效评价等。

  三、申报内容

  1.“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1);

  2.项目实施的政策依据和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政策文件、专题会议纪要及批示、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审批文件、相关项目前几年实施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明细预算测算依据等;

  3.其他与绩效目标申报相关的资料。

  四、申报要求

  1.合规性。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2.相关性。绩效目标要与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方向,并与财政支出范围、方向及效果紧密相关。

  3.全面性。绩效目标内容应全面涵盖数量、质量、成本、效果等方面的目标任务,要结合项目特点设定相关的绩效指标,客观反映项目的绩效水平和目标完成程度。

  4.可行性。绩效目标要经过科学论证和调查研究,符合客观实际,准确具体、简洁明了,切实可行。

  五、申报流程

  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预算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下,与部门预算编审过程紧密结合,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要求同步编制。

  (一)“一上”阶段

  项目单位按照预算编制“e财”软件中设置的绩效目标填报内容,按照“填报说明”(附2)要求,填写《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签署“绩效目标符合申报要求,申报资料齐全,建议安排资金”的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市财政局,同时附电子资料。

  (二)“二上”阶段

  1.项目单位如在报送绩效目标申报材料后,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等原因需新增项目的,可在“二上”时将新增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财政局进行补充申报。

  2.项目单位在“一下”后,如需要结合编制情况调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也可在“二上”时将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进行重新填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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