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5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自治区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催生产业、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企业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围绕沿黄经济区发展战略和“三大千亿”工业强区计划,加大扶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创造宽松环境,通过强化服务、完善措施、以奖代补,重点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迅速做大做强,为全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激发经济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在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4亿元左右的企业中,确定100家左右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中小企业为“百家成长企业”,由自治区重点扶持,促其成长壮大;在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中,确定1000家左右有发展潜力、优势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为“千家培育企业”,由各市县(区)采取措施重点培育,促其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通过实施“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到2015年,全区销售收入超过4亿元的企业个数比2010年翻一番,其中新增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20个左右,4亿元-10亿元的企业50个左右;全区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个数超过1000户。“百家成长企业”和“千家培育企业”年均实现销售收入增幅超过25%,完成工业增加值增幅超过20%,实现一年一大步、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发展的战略目标。
到2015年,在“百家成长千家培育”企业中,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2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0户;新增中国驰名商标或名牌10个,新增宁夏名牌产品30个;新增上市企业3家-5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20户;企业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