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增强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二)面向社会,深入宣传民政法律法规
加大民政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1.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帮助民政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学法用法自觉性。认真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彩票管理条例》等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大力弘扬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慈善事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