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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增收。推进土地重整、村镇重建、要素重组,增加农民创业机会、发展机会、商业机会。重点实现区区县县通轻轨、干线公路连街镇、区域供水全覆盖、城乡公交一体化和农田设施大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多使用本地农民,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积极发展富民物业合作,新增新市镇范围内门面房、公寓等农民合作物业1000万平方米,增加农民物业股权分红收入。

  6、推动农业现代化转型增收。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实施农业“1115”规划,保护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成高标准粮田100万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突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设施农业为重点建设5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过项目辐射增加农民就近务工,促进全市农业品质提升、省工节本,以品牌化引领转型提升,大幅度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鼓励农民扩大合作开展自主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和规模种养基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提高到65%以上,提升农业机械化和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发展提升休闲观光农业,增强“农业嘉年华”、“金陵农庄”品牌影响力,带动特色农产品销售,实现农业旅游收入80亿元。

  7、加快农村组织制度创新。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发展到2000家,统一销售额达到80亿元,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重达到60%以上,合作社分红总额每年增长20%左右。确保90%以上的村(社区)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大型批发市场建设。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发展到20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5:1左右。

  8、依靠科教人才强农富民。建立农业产学研联盟,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培育引进农业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00人、创新团队10个,突出发展种源农业和生物农业,健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实施农业“三新”科技入户工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9、加强城乡帮促载体建设。以经济薄弱镇村为重点,每年落实城乡帮促项目资金1亿元以上,继续为经济薄弱村在工业开发区建设标准厂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每年获得保底租金50万元以上。以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为重点,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土地的低收入农户,通过各类项目主体吸纳务工增加工资收入,通过农地股份合作社持股分红增加土地收益。每年建设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区60个左右,通过吸纳务工、自主经营和收益分红等途径,带动低收入农户10万人左右实现增收,确保低收入农户就业有门路、分红有股权、困难有救助、保障有托底。

  10、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逐步打破依附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城乡福利差别,加快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的社会福利。农村公共卫生和劳动保障服务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提高农民社会保障的标准和覆盖面,推进医疗保险、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

  三、把握关键,突破难点,落实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政策措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跨越式、超常规的有力措施,率先建成城乡居民认可、群众满意的基本现代化,使农民财富成倍增长。

  1、调整优化城乡投资结构。统一规划布局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公共事业项目、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五年内新增投资1000~1200亿元。对老五县范围内规划的新市镇建设,城市建设维护税重点用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对老五县规划批准建设的新市镇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除按规定上缴省以上之外,市和区县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2、创新农村土地权能实现方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合理分配农用地征收增值收益,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探索土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的,允许农民参与开发经营并保证农民受益。扶持建立农用地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与农产品价格挂钩增长机制,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来自土地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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