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职责:发布政策法规、就业岗位、社会保险等服务信息;上门入户调查、采集、上报人力资源信息,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并及时跟踪维护;受理、整理、上传人力资源服务、就业援助、社会保险等业务工作资料;承担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加强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
(三)落实基本服务场所。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公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并满足开展职业培训、创业指导、新南京人服务、失业人员之家等服务工作需要。要建立“一站式”窗口服务区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与就业援助、人力资源管理和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与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劳动监察和争议调解等基本服务。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建立畅通的服务“绿色通道”。
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办公服务场所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实行柜台式服务的,应满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政策咨询与维权等基本服务功能。
(四)完善基本设施配置。根据基层公共服务日常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应配置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液晶显示屏、自助查询机、计算机及档案橱柜、信息发布宣传栏等基本办公服务设备设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应配置电话机、打印机、计算机及档案橱柜和信息发布宣传栏。
三、加强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五)推进信息网络全域全程覆盖。强化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系统功能,积极扩展公共服务网上办事领域,将政策咨询、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服务、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内容,实现基础台账电子化、业务经办网络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功能。完善信息网络“村村通”工程,构建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
(六)拓展公共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液晶显示屏、自助查询一体机以及手机短信、电话语音提示等信息渠道,及时有效地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市场就业供求、职业培训以及社会保险业务等公共服务信息,全面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信息“一点录入、资源共享”,方便人民群众查询知晓,提高服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