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流域防灾减灾,坚持防洪抗旱并重、兴利除害结合,加强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着力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切实增强抵御旱洪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专栏2:防洪抗旱重点工程
1.水资源配置工程。尽快建成小井沟水利工程、白岩滩水库等在建工程,开工建设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龙塘水库、寨子河水库、开茂水库等一批大中型工程,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大桥灌区二期、武引蓬船灌区、亭子口灌区一期、李家岩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加强小型水库、引提水工程、连通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小塘坝、小水池、小水窖、小泵站、小水渠)建设,提高抗旱能力。
2.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加快渠江红鱼洞、土溪口、泥溪、固军、黄石盘、江家口水库和安宁河米市水库等控制性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建成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涪江武都水库等在建工程。增强对江河洪水的调控能力,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3.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发挥工程效益。
4.江河治理。对长江上游干流、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南广河、白河、黑河及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上主要支流,通过加高加固和新建堤防、疏浚河道、拓宽卡口断面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提高行洪能力。加快实施《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对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千米的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进行治理。
5.山洪灾害防治。尽快在山洪灾害频发地区(特别是地震重灾区)建成以监测、通信、预警指挥及群测群防体系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2015年前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对重点防治区的山洪沟进行治理。科学安排生活生产设施,合理避让山洪灾害风险。
第三节 气象灾害防御
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重点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措施,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程和防雷减灾工程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水平与应对能力。
专栏3: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工程
1.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在重点城市、气象灾害易发区升级改造自动气象观测站、新建区域气象观测站,建立市、县气象应急观测系统;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气象信息网络,建立新一代天气雷达及实时共享数据库;完善雷电监测网,开展农村雷电灾害风险调查,建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系统、省市县三级雷电预警预报系统、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农村中小学、示范乡镇防雷工程建设;建设气象装备储备库,加强省市县气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
2.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工程。建设省级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楼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广汉飞机人工影响天气基地、人工增雨作业示范基地、人工防雹作业示范基地、保护森林生态人工增雨作业示范基地;建立空中云水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信息传输系统和技术支持系统。3.应对气候变化气象支撑工程。在西昌、康定、遂宁等地建设地面基准气候观测系统、近地边界层通量观测系统、GPS/MET观测系统、大气成分观测系统、地面基准辐射观测系统等气候变化监测系统;建设短期气候预测系统、气候变化预测数据集、气候异常诊断和监测评估系统及区域气候变化预测预估业务系统。
第四节 地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