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1]7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四川省“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防灾减灾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一五”工作主要成效
第二节 发展机遇
第三节 主要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信息管理及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第二节 加强防御工程建设
第三节 加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
第四节 加强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
第五节 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第四章 重点建设工程
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
第二节 防洪抗旱
第三节 气象灾害防御
第四节 地震安全
第五节 综合减灾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第二节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管理
第二节 加大经费投入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第四节 加强宣传教育
第五节 狠抓规划实施
前言
本规划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着眼四川防灾减灾工作全局,立足解决防灾减灾综合问题,重点加强多灾种综合、各部门协同、跨行业合作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统筹防御地震、地质、气象、旱洪等自然灾害,统筹考虑防灾减灾工作各个阶段,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统筹运用法律、行政、市场和科技等多种手段,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害风险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基准期为2010年,规划范围为四川省内地震、地质、气象及旱洪等自然灾害。本规划是未来五年四川防灾减灾事业发展的蓝图,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指导防灾减灾工作,制订防灾减灾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防灾减灾现状与形势
四川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特别是经过“5·12”汶川特大地震的重大考验,全省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基本理顺,由各级人民政府、专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队、武警部队以及社会公众构成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有了较大提升,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节 “十一五”工作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