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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卫党﹝2011﹞47号)


省中医药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卫生厅党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粤党公开〔2011〕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办新发〔2011〕68号)、《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等一系列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以下简称“三公开”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三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规范“三公开”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为着力点,落实民主决策,深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增强“三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实现三个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制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法纪的自觉性,贯彻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提高党务、政务、院务工作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各级党的基层组织、行政机关以及公职人员的凝聚力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医患之间的信任和谐,自觉维护医疗卫生行业新形象;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切实把党务、政务、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交给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使各级领导干部在“三公开”工作中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实现领导决策科学、民主,机制规范运行,制度真正执行,提高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的有效性。
  二、“三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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