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融政发〔200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部分电子、玩具、纺织、制鞋、制衣、五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产品企业纷纷倒闭破产,部分农民工被迫提前返乡。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农民工的大量返乡失业,直接关系到我县农民的增收、生活的安康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各尽职责,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的动向,及时掌握农民返乡的规模和速度,关心农民工的生活,妥善解决返乡农民工生产、生活和转移就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
自治县人民政府向返乡农民工发出一封信,号召广大返乡农民工自强不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技能,克服暂时的困难,利用所学和资金积累积极创业,为家乡建设服务。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介和少数民族的节日坡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要积极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活动。
二、建立统计监测报告制度
各乡(镇)要建立完善村级劳动力转移信息联络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村两委干部的作用,实行周报和动态汇报制度,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排查统计工作,对返乡农民工的人数、就业愿望、技能培训进行造册登记,全面掌握返乡人员的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认真开展维权帮扶工作
劳动、工、青、妇等部门要加强与返乡农民工的沟通联系,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及时采取援助措施,帮助他们维护权益,做好帮扶工作。
四、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培训,提高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本领和自主创业的能力
财政、扶贫、劳动、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要广泛筹集资金,整合培训资金和培训资源,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各职业培训机构要积极参与,根据农民工的意愿和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本领和自主创业的能力,早日重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