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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4.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地区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部门要结合本灾种特点成立专项应急管理专家组,人员确定后将专家名单、简历报地区应急办备案。
  (六)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基层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加强抗御本地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设备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城市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特别是人口密集场所和工业区等高风险地区,要加强消防、医疗卫生、避难场所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有条件的单位或社区,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通讯、自来水、电力(供热)、供气、市政等城市公用管理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各类应急装备的储备、管养,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装备及设施建设,定期检测、维护报警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
  (七)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集中宣传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95号)和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应急管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2008〕73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地区的安排部署,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活动,围绕近年来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成熟经验、典型案例、公众应急避险知识以及预案解读等方面的内容,充分利用新闻、网络媒体展开宣传报道,要结合各种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四面”(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学校)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应急知识“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工作,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应急综合素质,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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