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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开展地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开展地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地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地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和
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工作,推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健康开展,结合地区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生态立区、工业强区、科教兴区、南园北牧、增收富民”发展战略,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五新一好”创建活动(即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建设新村镇,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发展新产业,以实施“素质”工程为依托培育新农民,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先导塑造新风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带动建立投入新机制,以“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创建好班子)为总抓手,以村镇规划建设、村庄整治和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规划先行、分层推进,量力而行、重点突破,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等方面狠下功夫,力争2007年,在新农村规划、村容村貌整治和试点示范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2007年,完成地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及城市周边、国省道沿线共50个村的规划编制任务,其中4月底前完成10个地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并进行重点建设;年底前完成其他40个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实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农牧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农牧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变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加强的目标。初步形成在不同条件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深入总结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民主决策、社会参与等机制和规划编制、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好做法,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原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扎实推进原则,科学编制,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量力而行;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着重在现有基础上开展综合整治,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原则,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五是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六是坚持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原则,为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成熟经验。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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