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二○○六年度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哈行署发〔2007〕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2006年,地区行署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塑造“团结、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新形象为目标,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和丰富工作内涵,努力塑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上取得了新突破,在工作水平、工作效率上有了新提高,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上见到了新成效,有力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为全面完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鼓励先进,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地区行署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人事局、信访局、档案局、融合办、气象局、科技局、教育局、红十字会、广播电视局、监察局、残联、老龄办、法制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等23个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以良好的机关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