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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7〕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地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07年第2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地区监察局     二OO七年三月)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25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地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和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对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二)工作目标:200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和正确导向的舆论环境,以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吸引和留住来哈密创业的企业和投资者。要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使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相结合;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上下结合、部门联动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
  二、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地委、行署各项决策情况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重点是地委、行署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重要事项安排、重点工程等目标任务的推进和完成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内部决策机制运行情况;优化环境、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投资者利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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