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节点:本次森林资源调查的外业调查工作计划于2009年3月起展开,要求在9月底前结束。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市成立“上海市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林业局局长马云安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林业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各郊区县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班子。
(二)明确职责分工。调查工作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绿化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后勤保障和调查中的协调。具体分工如下:郊区县由各区县农委、农绿局、浦东新区市容环卫局绿化处负责牵头组织,绿化主管部门配合。市中心城区由市林业总站负责,各区绿化主管部门配合。
各区县绿化林业主管部门要选派组织能力强,懂业务的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切实解决外业调查所需的交通和作业工具,为调查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及时协调解决好外业调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做到保障有力,保证外业调查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三)建立调查队伍。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的4-8名技术人员组成2-4个外业调查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配1名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的技术人员;要通过技术培训和传、帮、带的形式,逐步带出一支以本市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专业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调查队伍,为今后森林资源年度动态监测和常态调查作好技术和人员储备。
(四)落实配套经费。本次调查相关的技术服务、内业处理及资料等经费由市林业局负责。各区县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调查经费,承担外业调查的相关后勤保障经费(食宿、租车、培训、差旅、参加调查人员的外业补贴费等)。
(五)其它有关要求。一是注重工作保密。本次调查所带图纸、文件涉密,外业调查和住宿地要保管好所带图纸、文件,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漏调查内容;二是加强安全防范,调查人员在外业调查中要注意防暑降温和行车安全;三是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勤俭务实廉洁高效,不接受礼品宴请,不超标准接待。
请各郊区县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将本次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参加外业调查人员、联络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于2月20日前报我局林业处。
联系电话:52567295;传真:52567297;联系人:王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