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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车用燃料乙醇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车用燃料乙醇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地区车用燃料乙醇推广使用和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地区车用燃料乙醇推广工作顺利进行,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车用燃料乙醇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发水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金 迪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融合办主任
  张红光     地区经贸委主任
  艾赛提·扎克尔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成 员:付绍豪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
  迟 雁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祝 江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辛玉成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孟玉国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朱广瀛     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玉素甫·阿不列孜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刘 杰     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苏军民     地区科技局局长
  王 黎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新民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勤国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朱应刚     地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万新     地区国税局副局长
  李新春     地区地税局副局长
  董伦德     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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