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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容环〔2006〕92号)


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区市容管理部门、环境集团:

  为确保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各项保障任务的切实落实,现就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应急保障时间
  6月13日8:00到6月16日18:00。

  二、保障要求
  (一) 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普陀区、闸北区、宝山区、虹口区、杨浦区和浦东新区市容环卫部门、环境集团,应根据“上海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应急处置预案”要求,按下列标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1、 各区人员和装备配备
  (1) 保洁应急队伍人员40名,年龄按照应急预案的标准,保洁装备:机动清扫车1辆、机动冲洗车1辆、垃圾收集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手推车10辆、扫帚、铲刀、刷子、塑料桶、抹布、洗涤剂若干。
  (2)垃圾和粪便应急队伍各30名,年龄按应急预案的标准,垃圾、粪便收运装备:垃圾收运车5辆、粪便收运车2辆、铁锹、扫帚若干。
  2、 有关单位人员和装备配备:
  (1) 环境集团水域保洁应急人员15名,年龄按照应急预案的标准。保洁装备:水面保洁船3艘。
  (2) 垃圾和粪便运输应急队伍由环境集团组成,垃圾运输船5艘,装载量为1000吨的船皮、粪便运输船10艘,装载量为500吨的船皮。
  (3) 水域监察船由水管处负责共计5艘(黄浦江3艘、苏州河2艘)。
  (二)管理单位
  市水管处、渣管处、废管处,应根据“上海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落实预备应急人员20人。
  三、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部总体负责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当发生需要应急处置的事件时,由市市容环卫局和市城管执法局李子韦负责具体指挥。
  各单位接到市指挥中心的指令,应立刻派遣相关的作业队伍(包括人员和应急装备),按《上海市容环卫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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