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办公室、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二季度“优秀政务信息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相关区县城管大队、局属各单位:
为推进信息工作的开展,提高信息质量,现对二季度报送的信息开展“优秀政务信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季度“市容环卫城管执法优秀政务信息”从《市容城管信息》录用的信息中评选产生。(从第23期起至本月底)
二、评选标准
1、报送及时快速,内容客观真实,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2、选题针对性强,紧扣工作需求,有特点、有新意;
3、标题精练概括,结构严密清晰,语言规范准确;
4、主题思想深刻,对工作有借鉴参考价值。
三、评选方式
1、自6月10起至6月30截止,由各报送单位自荐2篇信息作为参选,自荐信息须注明登载期数、信息标题(以正式刊载信息标题为准)及作者姓名,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编辑部(地址:srcgxx@sh1111.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好稿评选”)。编辑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备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