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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6〕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哈密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哈密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
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06号)精神,切实加强地区生产、建设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全年地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思想,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两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关键场所、关键岗位),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确保地区今年夏秋季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检查制止“三违”行为,排查、整治和消除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9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类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地区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决定成立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地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县(市)、各牵头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区行署副专员任建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地区行署副秘书长金迪同志、地区安监局局长王跃斌同志担任,成员由地区经贸委张红光,建设局吕新宇,农机局王守江,旅游局周军,工商局郭嵘,质量技术监督局任敬和,公安局翟新,公安消防局董伦德,交通局朱建军,安监局王黎、吐尔逊·艾买提,环保局朱应刚,文体局杨冲海,煤炭工业管理局王全义,哈密公路总段邢新民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跃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黎、吐尔逊·艾买提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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