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08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上海传递活动以及第29届奥运会足球赛上海赛区比赛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沪容环〔2008〕36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2008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上海传递活动以及第29届奥运会足球赛上海赛区比赛(以下简称“两大活动”)将分别于5月20日至21日和8月7日至8月23日在上海举行。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按照北京奥委会和上海组委会的要求,以“人文奥运”为理念,通过火炬传递和奥足比赛,展现城市发展的历史传承、改革发展的人文景观。为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两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迎世博、迎奥运会为契机,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综合水平,坚持条块结合,市、区、街道(镇)联动,确保“两大活动”期间全市市容环境整体良好,脏乱差现象有效控制,重点区域和路段有序美观,充分展现上海独特的城市风貌和国际大都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在全面做好全市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面上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重点整治以下重点地区和途经道路:
(一)奥运火炬接力活动“点火仪式”、“收火庆典”集结点、奥足赛场馆周边以及火炬传递和奥足赛比赛途经路段;
(二)训练场馆、接待宾馆、定点医院、就餐休息点等活动场所周边以及与集结点、场馆相连接线路;
(三)浦东(虹桥)机场、铁路上海站(上海南站)等四大门户周边以及进入上海区域途经铁路、公路沿线。
新增区域范围临时通知。
三、整治标准
按照市容环境保障范围,全市面上市容环境应普遍做到整洁有序,道路两侧环卫设施等各类公共设施整洁完好,脏乱差和其它市容环境方面的违章现象有效控制。
1、“两大活动”主要线路和场馆周边地区,按照市容环境“示范区域”创建标准,做到平面整洁、立面有序、空间亮丽、文明和谐,体现海派文化特色。
2、训练场馆、接待宾馆、定点医院、就餐休息点等活动场所周边以及与集结点相连接线路包括交通主干道、火炬传递和场馆途经路段,按照市容环境“规范区域”创建标准,做到整洁有序,整体协调,并保持良好状态。
3、中心城区非主干道市容环境整治,按照沪容环[2008]26号文件要求,4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保持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