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组织,规范运作,切实做好企业职工职业资格初次认定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大力提高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业要以培养适应地区新型工业化建设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以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为手段,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初次认定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职业资格证书与使用待遇相联系的原则,对企业在职职工普遍进行一次技能评价,确定职业资格等级。通过职业资格初次认定,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基本解决企业职工特别是技术岗位从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形成科学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职工凭技能水平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工资待遇的激励机制,基本解决技能人才待遇问题。
(一)职业资格初次认定时间
企业职工职业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在企业只进行一次,认定工作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到2008年2月底结束。
(二)职业资格初次认定范围
实施职业资格一次性初次认定的范围是哈密区域内劳动用工规范的各类企业职工,即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认定工种范围包括通用工种和行业特有工种(全国统考职业不在初次认定范围)。认定工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的有关规定确定。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三)职业资格初次认定等级
初次认定职业资格等级范围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职业资格初次认定申报条件
职业资格初次认定申报条件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加工类职业(工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3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业资格;满8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业资格;满11年可申请认定高级职业资格;满16年可申请认定技师职业资格;满21年可申请认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另一类是服务类职业(工种)。从事本职业(工种)满2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业资格;满6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业资格;满8年可申请认定高级职业资格;满11年可申请认定技师职业资格;满16年可申请认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