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城镇燃气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6〕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地区城镇燃气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城镇燃气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燃气安全,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城镇燃气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任建华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金 迪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吕新宇 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
张红光 地区经贸委主任
王跃斌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敬和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董伦德 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辛跃华 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