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二○○五年度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哈行署发〔2006〕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2005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和基础性工作,地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根据《哈密地区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情况,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哈密市人民政府,巴里坤县人民政府,地区经贸委、交通局、建设局、旅游局、农业局、供销社,地区德盛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哈密电力公司,哈密公路总段,地质六大队,中油哈密销售分公司,中油化工哈密分公司等14家县(市)、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并分别给予6000元的奖励;对地区水利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邮政局等6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