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15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1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5〕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5〕14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地区防震减灾工作水平,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地区行署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地区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
哈密处于北天山强震构造带东段,其中巴里坤县、伊吾县置于阿尔泰强震构造带和北天山强震构造带交汇处,地震活动的强度和频度大于哈密平原区。据记载,近百年来哈密及周围邻近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近20次,其中两次7.5级地震和一次7.1级地震。解放以来虽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但有感地震不断,面临的地震形势依然复杂和严峻。为此,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防震减灾机构在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地区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高度重视震害防御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和吸取灾害性地震的经验教训,切实将抗震设防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并把抗震设防内容作为城市各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保落实到位。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规划,不得批准实施;不符合抗震要求的选址、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各县(市)要积极推进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等基础研究工作,并将其成果尽快应用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在加强城市灾害防御能力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农村灾害防御工作,逐步改变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状况。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按照地区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地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地震、规划等部门要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从设计、施工、检查和验收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城乡居民居住安全水平。
2010年以前,各县(市)要组织完成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震害预测工作,落实工程震害防御对策措施,搞好加固和改造。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易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到2020年,全地区防震减灾工作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