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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的通知

  4、逐步形成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长效机制。管理部门要组织好自查、互查和重点查等方式的检查,通过开展对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同时城管执法要加强日常执法、联合执法、重点执法等形式的执法,通过开展对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单位)的执法,有力遏止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对区、区对街道(镇)的管理紧逼机制,建立健全街道(镇)“四位一体”责任区管理运行机制。
  五、活动安排
  “百日活动”共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和宣传教育阶段(8月15日至8月25日)
  面上组织全市市容环境协管员对相关责任区单位发放告知书及有关宣传资料,提高其知晓率;线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本行业单位的内部教育与管理;点上结合“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大学生暑期实践”等活动,由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力量,深入社区、街道、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为检查整改阶段(8月26日至9月15日)
  由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发动各责任人(单位)结合“路长制”、“联保制”、“立功竞赛活动”等形式开展自查和互查,主动发现和整改问题;由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抓紧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市责任区制度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区(县)活动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区(县)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和曝光。
  第三阶段,为严格执法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城管执法部门对经过宣传教育和整治后仍然存在的违章现象进行依法查处和取缔,遏止责任区单位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对情况比较复杂的区域和责任人(单位),由城管执法部门联合相关管理、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解决各类矛盾;对危害、影响较大、屡教不改的责任人(单位),由市、区组成联合执法组重点整治,发挥有力的执法保障作用。
  第四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9月26日至11月25日)
  各区(县)结合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组织力量对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区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市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集中检查、督促整改、复查复核和信息反馈,确保百日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前三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效,探索建立健全市对区、区对街道(镇)的管理紧逼机制和街道(镇)责任区管理四位一体运行机制,努力形成责任区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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