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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的通知
(沪容综办〔2007〕10号)


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快速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水平,切实做好“女足世界杯赛”、“国庆”、“世界特奥会”以及“党的十七大”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推动“四位一体”的责任区管理制度,巩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为主题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活动”),现就“百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1月25日
  二、活动主题
  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
  三、活动重点区域
  1、比赛场馆、住宿宾馆、社区接待点等周边500米范围(详见沪容环[2007]号25文)以及主要道路(水域)、赛事活动途经道路两侧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
  2、公交始末站、轨道交通站点、客运码头、火车站和机场等交通集散地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
  四、活动内容和目标
  1、比赛场馆、住宿宾馆、社区接待点等周边500米范围以及主要道路(水域)、赛事活动途经道路两侧各责任主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率达到90%以上。在其责任区域内做到“三无、两保持”,即无垃圾出门、无跨门经营、无乱设摊以及保持店招店牌、墙面整洁完好;保持人行道清洁、有序。
  2、公交始末站、轨道交通站点、客运码头、火车站和机场等交通集散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率达到95%以上。在其责任区域内做到“三无、一齐全”,即无乱设摊、无暴露垃圾、无“三乱”以及环卫容器配置齐全,完好无损。
  3、做好社会宣传发动工作,打造“百日活动”互动氛围。重点组织开展对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单位市容环卫自律意识。促进各责任人(单位)树立文明经营(生产)、文明居住、文明出行意识,依法履行责任义务,保持责任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同时做好责任区范围内的责任保洁和委托保洁工作,努力提高人行道保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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